一、报名对象
2020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因任职未满2年暂不参评)。
二、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正确,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期间,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心理委员专业培训。
3.积极组织实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参加校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发展。
4.关心关爱同学,在消除班级同学心理困扰、化解班级同学心理危机等方面,有效提供陪伴、朋辈辅导或转介等心理支持。
三、报送要求
1.2022年4月11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Word电子版、视频,发送到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
2.认真撰写《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3.视频展示材料,内容为展示班级心理委员日常工作,视频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
4.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获奖心理委员将会获得校级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第一名的心理委员将推荐至省教育厅参评“省级江西省高校首届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称号。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4月1日
附件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事迹材料
(标题) |
个人事迹(不少于2000字)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可加页,不得插入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