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4   作者:心理中心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管理制度

(2002年5年24日在协会成立大会上正式通过)


    1、明确分工负责。会长在院咨询中心的直接指导下,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秘 书长协助会长主管协会的宣传与信息、网络与管理、会务与内务工作;班级联络员负责本班会员的组织工作。

    2、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领导,在班级联络员的带领下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写出“请假条”经本系分会长同意,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视为自动退会,注销其会员资格。
 
    4、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保密原则,凡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除名并在全 会通报。

    5、会员可在中心阅览心理杂志、报刊等相关资料,但不得带出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