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16-09-30   作者:思政部

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起步较早,1998年11月,学院专门发文(院党字[1998]002号),正式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心理中心现有专职心理教师3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人,助教1人。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心理工作,一贯注重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了学院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院党委提出的学生“四导”工作服务体系,即“学习指导、心理疏导、生活助导、就业指导”,将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作为“四导”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学院的一项“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来建设。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的八字方针,先后投资近30万元,从人员配备、办公条件、配套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心理咨询中心建设,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完善,我院心理咨询机构从无到有、咨询人员从兼到专,咨询服务从单一到全面,现已经发展成为“普查建档、心理教学、课程建设、咨询辅导、开展活动、指导社团、危机干预、调查科研、社会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现将心理中心的主要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1.每学年在新生正式上课一个月左右,开展SCL-90心理健康测试与建档工作,为每位新生建立心理档案;

2.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课堂教学及课程建设工作等;

3.从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免费接待主动来访学生进行心理咨询面谈以及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等其它形式的咨询辅导服务;

4.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活动,指导各班心理委员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建设,开展各级骨干心理培训;

6.及时更新和维护“心理家园网站”,利用网络手段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

7.开展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科研,为学校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

8.配合各系部,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为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9.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服务工作,利用专业优势为特殊学校、基层学校及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等提供心理服务。